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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地下水在生态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许多生态系统如植被、河流、湖泊、湿地甚至荒漠等与地下水相关,并依赖于地下水。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格尔木市逐渐加大对地下水资源开发力度,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何定量的评价地下水资源开发所引发的生态系统服务损害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本文尝试对地下水资源开发所造成的生态系统服务损害的影响进行定量评价。主要结论有三点:1)修正了“中国生态系统单位面积服务价值当量因子表”,结合格尔木市1980-2015年土地利用数据,对格尔木市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结果表明格尔木市生态服务功能平均总价值为473.7亿元,1980-2015年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总体趋势减小。湿地和草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约占总价值70%,草地和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是维护格尔木市生态环境稳定的基础,荒漠面积最大但其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较低,是制约研究区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增长的重要因素。对格尔木生态经济协调性分析发现格尔木生态经济为微度不协调,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出现负增长,格尔木市生态环境有一定恶化趋势,应该引起重视。2)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地表水资源有限,植被生长主要依赖地下水,植被生长良好需要一个适宜的地下水位,对格尔木绿洲植被与地下水关系研究表明,格尔木绿洲植被适宜生长水位埋深为1.5-4m,地下水位大于5m时,植被生长明显受到抑制,大于7m时,大部分植被无法生长。3)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对地下水依赖程度较高,而地下水开发对地下水位影响最为直观,因此评价植被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可以间接的定量反映地下水开发对生态的影响。在对地下水与植被生态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定量评估地下水开发所引发的生态服务损害框架,并给出了案例。该框架使得在地下水管理中实际考虑地下水开发中引发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