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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正在进行财税体制改革,政府预算资金的合理化运行已成为当前改革的重点。如何将有限的政府财政资源效益最大化,并使财政资源分配更加公平,这对政府预算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的现行财政监督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政府预算监督,随着我国民主法制的健全和社会公众“纳税人”意识的增强,公众要求加强对政府预算实行监督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目前,我国公众监督政府预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选举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进行间接监督,这也是公众参与政府预算监督的主要方式;二是公众通过政府开通的一些渠道和平台,参与直接监督。就目前来看,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同时也是来自于政府内部的监督,但是其监督效能并未有效发挥出来。最近几年,网络以及媒体报道的有关政府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腐败等现象,让我们开始反思当前政府预算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公众对政府财政预算实行监督的相关法律制度与过程的研究,希望透视与明确公众监督的两种方式与其它监督形式的内在关联,并对如何完善公众政府预算监督机制突出意见和建议。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从政府预算公众监督的内涵入手,首先介绍政府预算的基本含义,以及公众监督的概念,然后得出公众监督政府预算的理论,并根据互联网络技术的发展现状总结出公众监督政府预算的主观意识和客观手段的可行性。第二章主要分析我国当前公众监督政府预算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再结合国外发达国家预算监督的先进经验及做法,并对其进行了评述,以便对我国法律机制的建立提供借鉴。第三章主要对完善我国公众监督政府预算法律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首先将健全两种监督方式,形成互补,完善立法。同时,健全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使公众的预算监督变得可行;最后应该建立严格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