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商事法院路径研究

来源 :傅梓欣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xiaoyu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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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诸国,已逐渐意识到本国经济高质量的发展需要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这一必要条件的支持。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专门且专业的司法组织,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商事法院(庭)。基于此,二零一八年,我国国际商事法庭应运而生。这一重要的司法组织在推进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与存在的不足,以及如何改进完善便成了值得各界关注的问题。本文在归纳、总结现有的海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考世行《营商环境报告》的标准,对英国商事法院、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与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等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商事法院(庭)进行比较分析,从智慧法院建设、诉讼程序以及替代性纠纷解决三个方面总结出能为我国所用的经验启示,并结合我国国际商事法庭当下的司法实践情况,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在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基础上,为争议各方当事人提供高效且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在保障诉讼程序专业水平的同时,也通过签订国际条约、双多边合作备忘录等方式促进本国判决在其他司法辖区内得到承认和执行;在强化我国国际商事法庭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运用的宣传下,通过增扩仲裁与调解机构,并积极探索仲裁与调解衔接的新机制来促进纠纷的快速解决。最后通过逐步落实上述完善措施,以期在现有主客观条件下,我国国际商事法庭能在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中发挥出其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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