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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东盟国家在安全领域存在广泛的共同利益,但东盟国家的法系复杂,并且有浓重的民族文化特色,在与他们的合作中难免产生法律观念的冲突。同时,东盟的成员国多为小国,我国至今没有东盟国家的法律库,国内外学者也鲜有专门针对这些国家的刑事法律研究。跟随当今刑罚价值的发展趋势,以我国和东盟国家各自的社会情况为立足点,寻求我国与东盟国家对刑罚价值认识的统一和谐,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的方法,通过对现存文献的收集、整理来获取资料,了解刑罚价值的基本理论、现有的研究成果中矛盾、不一致的地方,发现现有成果所涵盖的大致范畴及以往研究中存在的空白领域。现有文献资料将为本研究协调价值观念冲突、确立实现价值的途径提供借鉴和参考。文献研究法也可以为我们了解中国、东盟国家的现行法律、司法情况提供借鉴和参考,上述文献研究的成果是进行实证研究的材料和对象。第二,本文还采用了比较研究法。在本课题研究中,既有对不同国家刑罚价值与刑罚制度的横向比较;也有对各国刑罚价值与刑罚制度的发展及其背景的纵向比较研究。最后,本文还采用了系统研究法。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一方面,针对各国刑罚价值与刑罚制度进行现状、发展趋势的研究;另一方面,对各国的刑罚价值与刑罚制度同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及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 本文通过研究发现,中国以及东南亚国家的刑罚普遍较重,立法者偏重刑罚的威慑预防,同时重视刑罚的报应性。伊斯兰刑法对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等产生了深远影响,刑罚方法较为严厉。基督教有利于加深人们对人的主体性认识,对于推动菲律宾废除死刑至关重要。相比于上述宗教,佛教并未对刑罚产生直接影响。在受到殖民统治的历史背景下,多数国家受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直接影响,以某国的法律为蓝本制定自己的刑法,如马来西亚。与此同时,各国正致力于使刑罚总体向轻缓化的方向发展。无论是中国还是东盟国家,都必须适应刑罚发展的趋势,将自由作为终极的刑罚价值,合理分配刑罚资源,使刑罚两极化,并且重视保护犯罪人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