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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我国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的确立要求原有的、过分关注“甄别与选拔”功能的教育评价体系必须向“关注学生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转变。新课程改革提出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大学习目标重新构筑起了新课程改革教育评价的目标维度,成为教育评价实践的指导理念。 我国的信息技术教育起步较晚,在刚刚问世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指导下的信息技术教育评价尚付诸阙如。本文在深入把握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思想精髓和辨证地认识评价思想、方法的基础上,着力研究表现性评定这一质性评价方法在信息技术教育中的应用。 本文首先从理论研究入手,在研读大量的国内外相关资料的过程中,准确把握表现性评定的内涵与本质特点,从我国信息技术教育评价现实出发,以新课程改革提出的三大学习目标为准则,剖析评价中现存问题,构建在完整关注三大目标的前提下,表现性评定的实践理论,充分体现表现性评定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地实现上的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