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见义勇为,自古就是为法律所确认和道德所倡导的行为。它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正义精神的弘扬及道德水平的提高都具有积极意义。古今中外,仿效者不断,见义勇为行为一直倍受人们的推崇和赞扬。然而,由于诚信观念缺失,当今社会中出现了道德滑坡的迹象,见义不为、见危不救的情况凸现在我们眼前。更有甚者,由于现行见义勇为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见义勇为者“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中国,党和政府不仅正在努力致力于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弘扬全社会见义勇为精神,而且努力通过法律法规手段依法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见义勇为行为予以行政奖励,即是政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依法维护见义勇为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具有极强的激励和导向功能。对见义勇为者进行行政奖励,可以正确引导公民见义勇为的行为,鼓励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新风尚,极大的调动公民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国目前没有就见义勇为的行政奖励专门制定全国统一的法规,现行的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地方性法规。但是,现有的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存在价值定位不合理,基本内容不明确,标准设定不统一,程序设计不严谨,救济渠道不畅通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功能的发挥。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见义勇为的行政奖励制度进行相应的理论分析和探讨。本文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对见义勇为行政奖励进行概要论述。为了对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进行概念上的界定,首先分析了见义勇为的概念及特征,将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三个概念进行区分。然后,阐述了见义勇为行政奖励的概念、性质以及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的意义和功能。第二章探讨了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基本内容。具体论述了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行政奖励原则、合理行政奖励原则和高效便民原则。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奖励主体、奖励对象、奖励程序及奖励标准等方面。第三章具体分析了我国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首先对我国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进行立法梳理,然后提出了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存在的不足及缺陷。第四章探讨了完善我国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的建议。针对我国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具体提出提高见义勇为行政奖励立法位阶的方式,以实现见义勇为行政奖励法规的国家统一性;统一见义勇为行政奖励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确保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实施的一致性;加强见义勇为行政奖励程序规范,构建和谐的程序机制;设立行政问责制,完善见义勇为行政奖励过程中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信息公开,健全见义勇为行政奖励社会监督机制;规范经费的管理,构建见义勇为基金会良性运作的机制;重视权利救济,明确见义勇为者的依法获得行政奖励权的救济途径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