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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世通等国际大型公司财务舞弊事件发生后,美国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强调内控审计的重要性。我国也相继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三个配套指引,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规范,其中《企业内控审计指引》强调了企业除了进行内控有效性的自我评价之外,还需要聘请事务所执行内控审计工作,内控审计质量作为向投资者传递企业内控是否规范的信号,逐渐在中国资本市场和审计市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11年,是我国强制开展内控审计的元年,至今已近9年。内控审计在展开过程中也表现出一些问题,中国内控审计的“成长”遇到瓶颈。社会公众开始质疑,内控审计质量是否达到监管层的要求。因此,内控审计质量成为具有重要研究意义的研究课题。我国出台多项政策要求事务所做大做强,鼓励事务所提高专业能力和竞争能力,促进事务所规模化发展。我国事务所出现了合并和设立新分所的高潮,同时我国颁布事务所分所管理办法,要求总所和分所在人员、财务、业务等五方面做到实质性的统一,细化了总所对分所的管理权限。另外,在分所层次,“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客户特征和对声誉的维护上都与本土所存在差异。相比较,“四大”分所审计客户数量较少,多为大型上市公司,且“四大”对声誉品牌的追求更为强烈。因此,以分所为分析单位,研究分所内控审计质量问题、“四大”分所与本土分所在内控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的差异,对检验内控审计的执行效果存在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研究内控审计质量、事务所行业专长、事务所规模、事务所声誉与以分所为分析单位的相关研究的中外文献进行梳理。在国外,事务所行业专长、规模、声誉与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正向关联关系已被很多研究所证实。内控审计作为区别于财报审计的业务,事务所特征与内控审计质量的相关研究尚存在空白。外国文献对分所的研究也集中在财务报表审计质量,对于分所特征与内控审计质量的关系还未深入探究。本文基于行业专长是由分所的专业人士在向特定地点的特定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取的,首先产生于分所并且无法有效转移至其他的分所的观点,以分所为单位,分析事务所行业专长与内控审计质量的关系。其次,本文基于准租金理论,由于其他客户准租金的存在,抑制了分所为某一客户出具低质量内控审计报告的动机,且随着客户数量的增加,动机将进一步弱化,剖析分所规模与内控审计质量的关系。此外,本文使用国际“四大”分所作为声誉的替代标准,研究分所声誉对内控审计质量的影响。最后,本文以2014-2017年由分所审计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手工整理的方式,收集了分所信息一手数据,分别检验并支持了分所行业专长与内控审计质量存在正向关联性;分所随着规模扩大,提供的内控审计质量越高;分所声誉对内控审计质量具有促进作用。本文进一步分析检验证明了以上分所特征通过审计努力的作用机制影响内控审计质量,最后分所行业专长、分所规模和分所声誉与内控审计质量的回归结果均通过稳健性检验。本文首次站在分所角度,研究事务所特征与内控审计质量的关系,为从分所层次研究事务所内部运营的“黑箱”奠定基础;首次采用企业实际内控质量与内控审计意见类型是否一致来度量内控审计质量,丰富了内控审计质量的度量方法,为未来的学术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在实务领域,为监管层、事务所总所以及分所如何通过分所的特征提升内控审计质量提供了学术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也为信息使用者通过内控审计减轻关于企业内控质量的信息不对称提供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