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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市场化的产物。尽管独立学院属于民间投资办学,具有盈利性质,但也具有公益性,会持续产生很大的正外部效应。独立学院产生和发展为社会提供了公共教育产品和服务,并满足了社会的多元化教育需求,为我国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供应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独立学院正在从沿用母体高校的研究型向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办学方向转型,以培养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在转型时期,独立学院面临着办学经验不足、生源质量较低、专业设置不合理、师资队伍不稳定、硬件设备投入不足和资金来源单一等许多的风险和困境。2016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也重点对加强政府监管、政府支持、规范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因此,作为地方政府,应该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为独立院校的转型和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服务,以实现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和本地区域经济发展共赢的有利局面。本文将以四川地区独立学院的发展情况为例,调查和分析地方政府管理独立学院的现状。同时,本文将在专家和学者对独立学院发展以及地方政府政策制定实施情况的研究成果基础上,讨论地方政府怎样更好地推动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怎样促进独立学院更好地为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最后,本文运用公共管理和地方政府管理相关理论,重点从政府服务定位、引导治理、政策支持、规制监管和法律保障等方面入手进行研究,探寻地方政府管理独立学院的措施。本研究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序论,主要对文章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点以及相关理论进行介绍。第二部分是介绍独立学院的发展情况,地方政府管理独立学院的主要内容和依据;第三部分是从国家和四川地区两个层面进行调查研究,描述和分析地方政府对独立学院管理的情况;第四部分以眉山市独立学院为例进行调查,探讨地方政府管理独立学院的成效、不足与成因;第五部分是结合我国特色探寻地方政府管理独立学院的对策;第六部分为结论。地方政府管理独立学院,不能只“管理”不“治理”,而是要注重重构独立学院的治理体系,注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在政府宏观调控指导和监督治理的前提下,推进高等教育市场化运作机制,努力贯彻和实施“放管服”结合的政策,让独立学院实现“自治”,办好“中国特色”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