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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相关的统计数据以及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实践都说明了被害人过错确实是影响量刑的重要情节,但由于受国家追诉主义,以及我国刑法围绕犯罪人为中心建构的一元范式的影响,被害人过错在量刑体系中的地位一直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只作为影响量刑的酌定情节,这样的现状使得被害人过错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带来了极大问题。本文在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力图对刑事被害人过错相关问题进行基本的梳理,对相关争议问题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约三万余字,主要针对刑事被害人过错的相关问题展开论述:第一部分:刑事被害人过错之基本问题探讨。本部分着重对刑法学意义上的被害人以及被害人过错等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并对被害人特征以及被害人过错的成立要件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刑法学意义上的被害人是指刑事犯罪行为所侵犯法益的直接保有者,应该排除间接被害人;被害人过错应该与犯罪学中的被害人过错相区别,笔者主张从严界定被害人过错,避免被害人过错认定的泛化。第二部分:刑事被害人过错影响量刑的法理根据。刑事被害人过错影响量刑的法理根据有很多,笔者只对比较有影响力的理论学说进行基本的梳理与评析。笔者首先对被害人过错影响量刑的不同理论展开述评,认为学者对责任分担说的批判缺乏理性,最后笔者认为责任分担理论和应受谴责性降低说是目前最具影响力的理论,二者分别从主客观不同的路径揭示了被害人过错影响量刑的正当性根据,并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论证。第三部分:刑事被害人过错在我国刑法中的缺陷考察及应对。笔者首先对被害人过错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对被害人过错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带来的问题进行了反思,笔者以为应着重从被害人过错的法定化,量刑规范化以及观念转变等方面应对目前的问题。第四部分:有关被害人过错的立法和司法建议。被害人过错法定化具有积极意义,笔者主张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立法例,积极推进被害人过错法定化,并综合许多学者的立法建议,提出了初步的立法构想。在司法适用过程中,笔者赞同有些学者的观点,应该引入定量分析,从而实现被害人过错司法适用的规范化、科学化以及准确性。结语部分主要对文章的以上部分做了简要总结,并着重指出被害人过错研究的重要意义,并呼吁学者们共同努力积极推进被害人过错的法定化。笔者想通过本文的论述,力图对被害人过错相关问题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