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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R.V.George从更贴近现代城市设计师工作方法与过程的角度,提出城市设计是一种二次订单设计(Second Order Design)。这一观点最本质的意义在于拓宽了城市设计的对象,即从研究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进而研究人与人的相互作用。本文的研究则是从这种相互作用的研究入手,揭示城市设计过程中各要素之间内在的、本质的联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城市设计并不是直接控制物质形式的环境和空间,而是通过“控制相关项目的设计过程”来影响城市建设。本文所研究的“控制”,并非是狭隘的限制和禁止,而是全面的控制,其中包括积极的刺激和干预。之所以要对城市设计进行控制系统建立,是要对城市设计的整个制定和实施程序做进一步完善。程序反映了客观事物的一般发展次序,科学的程序则揭示了客观事物发展的必然秩序和完整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相关因素的制约关系。城市设计的运作作为技术和管理的综合过程,除了行政权力的制约、技术力量的支持以及制度规定的刚性以外,更有赖于有效的程序建立,这是系统得以建立的基础,也是本文所要研究的内容和出发点。对城市设计控制系统及其模型的研究,将有助于以整体性思维和逻辑性思维重新认识城市设计,给予和还原城市设计作用的有效空间;有助于统筹配置城市设计过程中的资源,促进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实现;有助于有效连接城市设计的设计与实施过程,明确城市设计的起点与方向。 本文首先在城市设计概念认识的基础上,论述了城市设计是一种过程性的社会实践,并基于现状分析了城市设计存在的学科环境和实践环境。第三章分析了城市设计控制性思想在历史建设中的演变,并以英、美两国为例介绍了现代城市设计中的控制实践。第四章从基本认识和核心目标上明确城市设计控制系统理论建构的前提和方向,进而引入控制论的概念和方法,建构较为完整、较为理想化的城市设计控制系统概念模型,及模型的预测价值。第五章在系统分析城市设计运作过程的基础上,以控制论的视角具体分析城市设计控制系统中的各结构性要素,从而建立城市设计运作过程的控制系统。第六章则结合我国城市设计运作的实际问题,以控制论的视角论述了现有机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从我国城市设计的运作和体制特点,提出了基于控制论原理控制系统优化策略,并从各个结构性要素进行专项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