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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又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09年出台的国务院3号文件,把重庆市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统筹城乡发展,给重庆市经济社会的调整与变革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目前重庆正处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时期,传统的社会秩序、经济模式和政治体制出现裂痕、瓦解,而新的社会秩序、经济模式和政治体制还没有完全确立。在这个复杂的转型过程中,社会、政治、经济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出现很多复杂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在这个特殊时期,构建一个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进公共利益、提升社会福祉为目的,以“人民公仆”道德观为约束,以相应机制为保障,合理、高效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责任型政府具有重要的意义。“理念是行为的先导”,在责任型政府理念的指导之下必须对政府行为进行重构,使其与企业、市场以及公民的关系能够和谐发展。构建责任型政府更需要制度上的创新,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念是责任型政府建设的思想保证;创新选拔制度是责任型政府建设的前提条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是责任型政府的制度保证;完善引咎辞职与问责制是责任型政府建设的必然选择。论文分6个部分,对重庆市责任型政府构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城乡协调发展的背景,阐明构建重庆市责任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及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相关概念的研究,明确提出了责任型政府及统筹城乡发展的概念。第三部分分析了重庆市构建责任型政府对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作用与意义。第四部分从内部因素、外部因素深入分析了重庆市责任型政府构建过程中的现状及原因分析。第五部分提出统筹城乡背景下重庆市责任型政府建构的对策与措施。第六部分概括全文,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结论与进一步研究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