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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特哈(butha),满语,汉译为“打牲”。早在顺治朝(1644-1661年)时,居住在黑龙江上游地区的索伦达斡尔等族部众内迁至嫩江流域和大兴安岭等广大地区,清廷将其编设牛录,设置佐领、总管进行统一管理,因其以“打牲”为生,故称“布特哈打牲处”。雍正十年(1732年),清廷将其正式编入了八旗组织,设立布特哈八旗,其辖区包括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扎兰屯市、鄂伦春自治旗、黑龙江省讷河市等地区。这一组织管理机构到乾隆朝(1736-1795年)时得以发展完善,此后,直至同治朝(1862-1874年),均未发生大的变化。晚清时期,社会局势发生重大变化,布特哈八旗制度亦受到剧烈冲击,随着清朝的灭亡布特哈八旗也开始解体。但作为管理布特哈八旗的官职——布特哈总管,却直到伪满洲国建立才被取消。布特哈八旗从建立到解体存在了二百多年,与清朝的兴衰命运相始终,在维护北部边疆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各族问的交融和国家的统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以晚清至民国初期(即1875-1922年)的布特哈八旗为研究对象,探讨布特哈八旗建立、演变和衰亡的历史,研究侧重于布特哈八旗走向衰亡的历史过程。这一时期,东北地区经历了沙俄侵略、清末新政、开禁放垦等一系列事件,引起了布特哈社会激烈的动荡和变化。晚清局势的变化给布特哈八旗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传统的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本文通过研究布特哈八旗之行政建制、管理机构、兵制和警察建制的演变等问题,揭示布特哈八旗制度的衰亡及其对布特哈社会的影响。国内外学者对布特哈八旗研究的视角多侧重在清朝前期,尤其是乾隆朝之前,不仅成果丰富,而且解决了布特哈八旗研究中的诸多问题,但对光绪朝之后的布特哈八旗的研究,显得十分薄弱,不仅没有专著问世,论文亦鲜有论述;对于晚清民初的布特哈八旗社会的整体研究至今尚属空白。因此,对此阶段的布特哈八旗作深入研究有助于对清代八旗制度全面了解和把握。本文主要利用《清实录》、《达斡尔资料集》(第九集档案专辑)、《清代鄂伦春族满汉文档案汇编》等史料,论述晚清民初布特哈八旗机构的调整、职能的转变、兵制的嬗变、体制的改革等一系列问题,分析导致其衰亡的原因及其对布特哈地区的影响。论文第一章为布特哈八旗的建立,理清从天聪朝(1627-1636年)至嘉庆朝(1796-1820年)时期,索伦达斡尔各族的内迁、初期基本组织以及布特哈八旗设立的背景、编立过程、基本特征。第二章为晚清时期布特哈八旗制度的演变,论述布特哈八旗在晚清时期,由于社会时局的变化而导致清廷对布特哈八旗的调整和改造。表现在行政上,管理机构、管辖范围、管理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军事上,兵制和军队职能都发生了演变,这一系列变化都使布特哈八旗由军政体制逐渐向民政体制转化。第三章为清末新政时期布特哈八旗制度的逐步解体,论述随着“新政”的实施,布特哈八旗无论在行政体制上,还是在军事职能上都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第四章为民国初期布特哈八旗转为民政体制,论述布特哈八旗管理机构虽然还存在,但已经成为一个仅管理旗务的组织部门。随着布西设治局的设立,布特哈地区最终由军政管理体制转变为民政管理体制。第五章为布特哈八旗的历史地位及影响,论述布特哈八旗对布特哈各族民众政治、经济、文化、族群关系等层面的影响。通过对布特哈八旗的建立、发展、演变和衰亡历史论述,可以全面客观的认识布特哈八旗的历史地位。布特哈八旗作为清廷对布特哈地区索伦达斡尔等族部众的组织管理机构,经历了逐步建立、发展完善、调整改造到最终消亡的历史过程。布特哈八旗制度是清朝统治者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实行的统治政策,也是清廷因地制宜、因俗而治民族政策的体现。布特哈八旗制度的建立适应了布特哈地区社会生活实际和需要,曾经对边疆的稳固和国家的统一以及布特哈地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作为旧制度必然要被淘汰,最终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