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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组织分类中,社会团体是重要的一类,在社团分类中,行业协会又是重要的一类,行业协会组织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解决贸易争端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转型时期,经济环境、经济形态、管理体制、人们的思想观念等随着经济转型期的到来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我国政府面临的行政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职能转变,迫切需要行业协会等中间组织参与到公共治理中来,行业协会己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和现代化进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行业协会职能履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行业经济的活力,但是相对于市场经济的需求和企业的实际需要而言,目前我国行业协会职能不完善也是不争的事实,理论界对行业协会职能创新研究也还比较薄弱。因此,积极完善与创新,满足新形势、新要求的行业协会职能,就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对行业协会职能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以政府失灵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公共治理理论以及权力制衡相关理论为基础,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及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对行业组织的阐释出发,讨论行业协会的概念、特征、职能、生成途径,本文结合当前行业协会研究的最新成果,对行业协会进行了界定:本文认为行业协会是指在市场经济领域活动的、主要由企业会员自发成立、具有自治性的、非营利、非政府的,中介性等特点,是一种具有互益性的社团组织。同时,从行业协会自身和行业协会外部研究了行业协会职能,认为行业协会的职能既有通过国家法律设定和授权的,也有通过成员统一意愿而形成的。本文对当前行业协会职能发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当前制约我国行业协会职能发挥存在的主要因素在于:我国行业协会发展观念落后、我国行业协会独立性不强、我国行业协会内部机制不完善、我国行业协会相关立法滞后,这些因素影响着我国行业协会职能的履行,最后,本文结合美国、法国和日本行业协会发展的经验教训,从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等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行业协会职能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