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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罗蒂是当代英美哲学界一位颇受争议的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在专业哲学家那里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好评,对非专业的领域却影响很大。罗蒂首先是一位后现代主义者,他以宏大的视角和敏锐的洞察力,用分析哲学严密的论证方法向传统形而上学发起了攻击。他坚决拒斥西方传统哲学在现象与本质、心灵与世界、主观与客观以及当代分析哲学将语言和世界之间所进行的柏拉图式的二元区分,认为柏拉图以来的基础主义、表象主义、本质主义所设定的超越历史和经验的实在和本质是虚妄的,这种设定脱离了现实生活并且给人类强加了一个外在的目的。罗蒂站在实用主义的立场上,认为无论是科学探索还是道德探索,都是对适应性的追求,其目的在于解决我们共同面对的实际问题。道德的起源、进步以及客观性都内在于共同体的生活实践,只能从共同体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变化的生活实践才能得到解释和理解。他建议我们应该放弃对终极真理的追求,放弃对固定、僵死不变和普世的道德规则的追求,转而关注更多的人、关注更多人的需要。在与文化共同体之外的人交往的过程中,不断地扩大“我们”的范围,提高我们对各种苦难感同身受的敏感性,在创造和关注我们与他人的共同性的基础上增进团结、减少侮辱与残酷,最终实现一个个反讽的自由主义乌托邦。本文内容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介绍了罗蒂伦理学产生的理论与现实背景、主要思想以及现实意义。第二部分为第一章,简要地论述了柏拉图-康德式的传统道德哲学的特征以及罗蒂对此的批判。第三部分为第二章,主要阐述了罗蒂伦理学的理论渊源,即杜威的伦理学,罗蒂继承了杜威关于道德的经验起源的论述以及对情感在道德中的重要作用。第四部分为第三章,详细论述了罗蒂无原则的伦理学。最后部分为第四章,对罗蒂无原则的伦理学进行了简单地总结与反思。本文认为,罗蒂的无原则的伦理学并不是完全没有原则的伦理学。他把追求真理、探索实在的“求真”品德转变为追求幸福、追求团结和崇尚和谐的“求善”品德;把诉诸普遍人性之上的道德原则还原为特殊文化共同体内部传统和经验的积淀;把以真理为基础和以纯粹理性为根基的客观性还原为发现或创造微小的共同性,还原为经过交流、谈判和协商的合理性。这样的伦理学为我们重新审视文化传统的价值和建构未来的道德乌托邦提供了有益的思考方式。然而,罗蒂的无原则的伦理学仅仅提供了一个关于未来道德乌托邦的理论框架,而对具体的道德困境的解决、历史传统对现实的适应性问题以及如何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罗蒂都没有进行更加细致地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