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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外政治性济难团体建立及其活动的鼓舞,共产国际的号召,国内革命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1925年9月,在中共上海区委的直接号召和具体领导下,于上海成立了以救济革命被难者为主要目的的中国济难会。之后,上海市济难会、湖南济难会、广东济难会、北京济难会等地方分会不断成立。国共合作破裂后,面对严峻的环境,在部分地区,济难会继续建立。1928年11月,上海市各区济难会开始以人道互济会的名义开展活动。1929年11月下旬,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济难会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秘密举行,大会决定把名称改为“中国革命互济会”。从此,中共领导的革命济难组织以“中国革命互济会”的面目出现。国民革命时期,中共对济难会的定位是“实现联合战线的一种工具”和“赤色革命的后防”,宗旨是救济一切解放运动之被难者。国共合作破裂后,中共对济难会的路线有所变化。1928年中共六大前后,中共强调“济难会绝不是一个慈善机关,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救济机关”,济难会的任务主要为:给被难的革命者以精神上、物质上的救济,并且以“济难”名义“打入广大工农群众,促进其觉悟和团结,并引其走到党的周围”。1929年底到1930年6月,在“立三路线”的影响下,把互济会完全引向了直接进行全面斗争的道路。1930年9月底,六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开始对“立三”路线进行了纠正乃至批判,认为引导互济会组织武装暴动是“立三”路线的恶果。批判“立三路线”后不久,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又在中共中央占据统治地位。受此影响,互济会的路线也开始批判“右倾机会主义”,转向重新强调直接斗争的“左倾”。在组织系统上,济难会的制度构想为全国总会、省总会、县或市总会、区总会及各分会,并且对各级互济会的具体组织进行了周密规定。为加强对互济会的领导,中共在各级互济会设立了党团,党团受各级党部领导。在实际的组织发展中,从范围上讲,济难会在全国的绝大部分省份和苏区都有所建立。但是,由于生存环境恶劣等原因,在很多地区的组织发展和运行效能与制度构想相去甚远。与中共对济难会的路线演变相呼应,国民革命时期,中国济难会对受伤、被捕的被难人士及其家属进行了营救和物质救济,对英、日等国和北洋政府的暴行进行了揭露和声讨,对国民革命的推进产生一定助力。国共合作破裂后,在范围上,互济会的实际活动呈现非常泛化。在国统区,援救被捕中共人士及其家属,甚至在部分地区直接参与组织监狱暴动;参与组织公开的反对国民党“白色恐怖”的示威游行等活动;公开为红军进行招考救护队宣传员、军医、军官;在上海的部分时期,济难会还做为党外人士同共产党联系的桥梁。在苏区,互济会从事了慰劳和抚恤红军战士及其家属,救济难民等社会救济工作,扩红退还公债等活动。虽然互济会实际所从事的活动严重泛化,但是其活动的开展程度并不充分。总体而言,济难会的活动对中共在国统区的活动与苏区的巩固和发展产生的推动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