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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环境保护与森林资源保护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林产品国际贸易成为贸易保护的多发领域,以《雷斯法案》修正案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新型绿色贸易壁垒应运而生。中国是林产品贸易大国,相关贸易壁垒使得中国林产品出口面临严峻的考验。实现科学而非先验性判定这些法案的“壁垒”性质是保证应对策略有理、有据、且有效的前提条件。以经济效应分析为研究视角,结合相关国际贸易规则,明确贸易壁垒与一般性贸易措施的判定标准,通过定性分析、模拟检验以及中国实践验证等手段科学判定相关法案的“壁垒”性质,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以政府为关键应对主体的应对策略是本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本研究理论和实践意义所在。提出问题部分,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和理论基础。从现有国际贸易规则、政策伦理以及经济效率三方面提出判定新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原则,及其与一般性贸易措施在应对主体方面的基本差异。分析问题部分,主要阐述林产品新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形成动因、性质判定以及中国的经验分析等。首先,对林产品新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特点及成因予以分析,着重阐述了林产品新绿色贸易壁垒六个方面的特点。其次,以经济效应分析的视角,从定性分析和模拟检验两方面分析该系列贸易限制措施的福利影响,进而判定并证明其“壁垒”性质,为对策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由于实践数据获得性的限制,本文将计算机模拟技术引入绿色贸易壁垒研究领域,进行准量化分析,获得了与定性分析相互印证的检验结论。研究结果为开展以政府为主体有效应对林产品新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研究提供理论依据。最后,剖析了新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林产品贸易的影响,并以实地调研为基础,从企业层面对遭遇林产品新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加以实证检验,进一步对相关法案壁垒的性质进行现实甄别。实证结果不但印证了经济效应分析的结论,也显示出微观企业层面在应对壁垒方面的力不从心。解决问题部分,明确应对主体及其互动机制以提出具体的策略。与应对一般非壁垒性质的贸易措施不同,应对由发达国家强制推行的林产品新绿色贸易壁垒,只有依靠政府的强力支持才能有效推进。以实地调研数据为基础,应用结构方程模型,明确了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等主体间的互动机制,实证结果显示,政府应成为关键应对主体,三者应系统化良性互动。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应对林产品新绿色贸易壁垒具体策略。建立环境效益利益共享与环境保护成本共担的国际合作体系,是公平、合理、有效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推动国际林产品自由贸易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本研究只是林产品贸易和绿色贸易壁垒研究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部分,部分研究还需不断完善,希望在实践不断发展以及个人研究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将本研究不断深入下去,这也必将成为继续努力和探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