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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丐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化进程中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近年来,职业乞讨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乞讨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越来越多,但我国现行的救助管理办法往往是将职业乞丐排除在救助管理的范围之外,这样一来,一是不能真正救助那些需要救助的贫困者,二是职业乞丐问题也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职业乞丐的社会治理工作,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和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目前,我国职业乞丐救助管理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包括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卫生部门等。职业乞丐把乞讨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甚至是他们致富的手段,这一群体生性自甘堕落、不求上进,他们不愿意接受政府和社会的救治治理,有的甚至是躲避政府救助。针对职业乞丐,政府各部门尽管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开展中,各部门各机构的配合还不是那么协调。就城乡比例来说,80%的职业乞丐来自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村。他们与农民工有着某些身份特征的相似性,导致相关救助管理部门难以辨认,增加了政府社会救助的难度。这也反映了一个问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遭到城市不公平待遇,或者说是在市场竞争中失败的时候,似乎顺其自然地就堕入了职业乞丐的群体中。相比经济物质救助、医疗救助,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及心理辅导更为重要。针对大量流浪儿童,心理辅导和家庭干预不仅可以帮助他们摆脱职业乞丐的人生轨迹,乃至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职业乞丐,可以开展相应的就业援助、就业指导。面对越来越多的职业乞丐,在实际的救助管理过程中,各地方纷纷出台地方性法规、因地制宜的以各种方式展开管理工作,以维护正常百姓的公众利益。本文探讨了政府治理职业乞丐上的一些原则及方法,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努力:不断出台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逐步提高社会治理的物质基础、努力创造社会治理的思想文化条件及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救助管理。行乞问题与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极不符合,任其发展,不光是会严重扰乱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还会影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本文最后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政府治理职业乞丐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职业乞丐法律法规现行途径的探索、对职业乞丐进行分类救助管理、加强对职业乞丐主体的心理引导、增强社会参与度,构建有效的救助服务网络、建立乞讨信用机制。职业乞丐问题,逐渐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引发了公众深入的思考,自然也成为了笔者所要讨论的重点。因此,研究职业乞丐政府职能的社会治理问题,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制度是十分有必要切意义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