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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给我国发展带来了巨大阻力。党的十八大报告立足我国国情,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生态文明背景下我国新时代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是协调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环境三者和谐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长沙县作为三年被评为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的先进县单位,如何才能利用自身优势,开辟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新模式,实现生态文明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互动,是其当下要解决的问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理论以及城乡一体化理论,运用文献综述法、实地调研法和实证研究法,首先对长沙县美丽乡村建设现状做整体性分析。发现其在产业基础、交通区位、自然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方面具备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和条件,同时从“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五美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其次构建长沙县美丽乡村评价指标体系。依据现有美丽乡村评价体系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指标选取,构建五大类指标共24个具体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与评价分值;再次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获取的原始数据对2014年到2018年长沙县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发现其存在乡村规划引领作用不充分、经济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有效治理不全面、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低、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最后从“五美”层面提出长沙县美丽乡村建设具体优化策略。研究结果表明:长沙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态势积极向好,正朝着“五美”目标全面均衡发展。不仅要发挥政府、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强大合力,将“外表之美”变“内涵之美”,推动农村共建、共治和农民脱贫增收,还要注重在建成之后继续维护建设成果和再建设,才能让美丽乡村建设有保障、有秩序、可持续发展,才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