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往,公检法等政法机关之间办理或移送案件,因为各家办案制度和业务逻辑自成规范、相互独立、条块分割,彼此对犯罪要件事实认定难免存有差异,经常出现同一个案件需要反复核对证据材料,经过公安机关核对完毕的证据材料,因缺乏统一的证据标准,导致取证标准、取证环境、构成要件等因素合法性、真实性难以认定,相关证据很难得到检法机关的全面确认,经常需要办案人员抱着卷宗跑来跑去,为证据问题展开“激烈嘴仗”,既不利于办案质效,也让涉诉涉案群众疲于奔命。就案件证据本身而言,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是证据必须具备的三大特性,而区块链技术能很好的解决真实性与合法性的问题。2018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本文借助区块链技术具备的不可篡改、自证示证等特性设计证据标准平台,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规范取证、上链存证、按需示证,以促成公检法之间对证据的统一互认。就技术原理而言,区块链技术能达成互信互认,主要是源于对拜占庭容错原理研究应用所提出的分布式共识机制,和全面关联全程可溯的链式信息存储结构,依托上述条件把数据控制权限集中在中心节点以特定的方式分发给其他的不同的缔约节点,以此形成构设无中心的系统,并让各节点对存证数据充分确信。这对推进构建政法领域证据标准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公安、检察、法院之间协同办案效率,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获得感,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度、彰显司法公平正义。本文在技术层面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推出把电子数据的存证结合区块链技术的系统,对于电子数据存证而言,其主要是作用在不同种类的数据进行存储以及验证,对于区域链块技术而言,其重点是应用在电子信息数据的固定化保存上。(2)其中对电子信息数据的以去中心化的方式的进行多点存储并将其按预设策略切片校验,使得目标信息更加的可靠。而且对于系统而言,其采用赋分且累加的方式,将用户上传的存证数据应用其特殊的存储策略,并依托此策略及积分达成数据信息转换,使得系统具备较为平衡的负载,且整个架构运转鲁棒性较高。采用区块链这个较为前沿的技术,把具体信息的特征指纹值放置在块上空间逻辑单元,进而采用智能化合约、随机散列存档、具备差错控制的编码方式以及多因素综合分析等全新技术,推出以区块链为基础的网络数据信息存证系统。此系统重点是以主机分布的方式进行存储,之后还会进行不断的完善,以此能够广域网中以分布的方式进行存储,除此之外,表示对于区块链而言,其采用的共同意识机制为Po W,此种机制具有非常长的时间周期,往往在资源方面的需求比较高,能够完成进一步的优化。能够对于针对系统内的客户端和对应的服务器端,在实现通信的过程,其正常采用的是明文通信,其中有一定的风险,为了保证其安全性,之后采用对称加密的方式进行补充。之后,文章采用实验进行了一系列研究,针对以上的各项内容作出分析以及测试,起初,对于用户的操作以及交互的应用层面上来看,使用B/S架构,进行Node.js的Express框架之后,能够形成和用户进行交互的界面,web3.js对于以太坊节点而言,其实接受当下的前端的用户对应的业务需求和对应的反馈。而且,针对以上的三种模块做功能方面的试验,针对系统中的非功能的性质进行进一步的测定,最终的结果能够体现出,文章推行的系统进行交易,其响应的时间减少了150ms(平均),其区块的存证空间为原先的四分之一,全面提升了其存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