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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以来股权质押发展迅速,在资本市场上掀起一股质押热潮,甚至一度出现无股不押的局面。虽然质押新规出台后对股权质押的狂热状态有所抑制,但是股权质押中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股权质押制度仍旧需要继续完善。以往学者对股权质押的研究大多站在上市公司内部的角度,考虑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带来的经济后果,而本文在此基础上,站在上市公司外部的质权方角度,考虑质权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博弈,来研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中外部的质权人所发挥的治理效用及其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同时本文考虑到不同类型质权人的区别,以及限售股与非限售股作为质押标的时的区别,对其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文本基于2013年到201 7年的数据,对控股股东发生质押与控股股东未质押、控股股东质押的质权人为证券公司与质权人为其他方、控股股东质押标的为限售股与质押标的为非限售股分别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论显示(1)发生质押的公司其盈余管理水平要高于未发生质押的公司,在控股股东与质权人的博弈中,质权人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效果要弱于控股股东对股权的粉饰和包装;(2)与其他类型的质权人相比,证券公司受更多利益冲突和自身风险意识程度的影响,其作为质权人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水平更高;(3)质权方对控股股东以限售股质押的上市公司治理效果要比以非限售股质押的公司差,在质权人与限售股股东的博弈中,质权人处于弱势地位。本文主要的创新点是考虑了的不同类型质权人和限售股在股权质押中特殊性。本文主要的不足是没有站在质权人的角度对资金投向进行跟深入的思考和分析,这是未来值得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