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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的发展是我国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关系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事业整体水平还比较落后,“三农”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三农”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而在“三农”问题中,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又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水平是衡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而我国目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水平,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与城市存在很大差距,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水平普遍比较低下,部分农村地区公共物品极度匮乏。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财政压力增大,基层政府财政赤字日益突现,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受到了巨大冲击,形势不容乐观。要解决好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就必须从根本入手,打破以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格局,建立新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有效解决好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
围绕这些问题,论文对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首先结合实际对我国现阶段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现状进行了阐述。作者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国家财政用于农村公共物品的投入总量不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结构不合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存在区域间的不平衡,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错位等等。其次,对现阶段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研究分析,作者得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公共物品供给的城乡非均衡发展战略,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职责划分不清,农村基层财政资金困难,农村基层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单一、筹资渠道狭窄等五个方面。再次,对我国现阶段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模式进行了选择。作者认为,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对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模式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文在模式选择之前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入手,研究了公共物品供给模式对供给主体和公共物品产权的影响,并从公共治理理论、“灯塔理论”、第三部门理论等方面研究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多元化的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寻找除政府之外的其它供给主体,努力实现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从而探讨不同供给主体主导下的不同供给模式。
本文着重研究了政府、市场以及第三部门等不同主体提供公共物品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探讨了这些主体提供公共物品的形式以及可能发挥的作用,从而选择了三种基本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模式,即政府供给模式、市场供给模式和第三部门供给模式。同时从政府、市场、第三部门三者良性互动互补的角度,提出了三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混合模式,即“政府--市场”供给模式、“政府--第三部门”供给模式、“政府--市场--第三部门”供给模式。最后,站在制度保障的角度,提出了关于公共财政、需求表达、公共决策权配置、评估监管以及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为更好地加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提供政策保障,努力构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稳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