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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本次研究,拟收集不同级别篮球裁判员在省青少年比赛中心率及步数两个指标的数据,研究分析篮球裁判员在比赛中的心率、步数分布特征,以了解他们在比赛中的生理负荷大小和特点;探讨比赛中篮球裁判员在心率、步数与年龄、体重、安静心率等指标的关系;进一步比较不同级别篮球裁判员在比赛中生理指标的变化特征。研究对象与方法:本次测量共有21名受试者,其中国际级1人,国家A级1人,国家级8人,一级11人。平均年龄36.96±7.2岁,平均体重79.60±9公斤,平均安静心率66.24±7.5次/分。国家以上级裁判员全部有参加全国比赛的经历,其中2人连续多年参加全国男篮甲A联赛的执法,一级裁判员都有参加省比赛的经历。在江苏省青少年篮球比赛期间,使用心率监测器记录裁判员比赛中的心率,使用计步器同时记录裁判员在比赛中的移动步数。最后用SPSS软件和EXCEL软件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结果:1.篮球裁判员在省青少年比赛中平均心率主要分布于130-149次/分之间,约占总体的59%;另有少数裁判员超过150次/分,约占10%。裁判员在比赛中的最高心率超过200次/分以上者最多(约33%),另有30%左右低于180次/分。2.使用最大心率法评定篮球裁判员在比赛中的运动强度时,大多数裁判员的平均运动强度处于70%-89%这一区间;使用Karvone公式法评定时,半数以上裁判员的平均运动强度处于50%-69%的区间。3.对不同级别裁判员的赛中心率变化分析表明:在省青少年篮球比赛中,裁判级别对心率分布、最高心率和平均心率等指标无明显影响。4.篮球裁判员在省青少年比赛中的步数为:5861.64±941.78步,裁判员中有85%以上赛中步数超过5000步。裁判级别较高组每场的移动步数呈现高于级别较低组的倾向,但两者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5.相关分析表明篮球裁判员在省青少年比赛中的心率和步数这两项指标与年龄、体重以及级别之间无相关关系。研究结论:在省青少年篮球比赛中,裁判员的心率大多数时间处于比较高的范围。篮球裁判员在比赛中运动强度的评定,因评定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结合裁判员的自我感觉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赛中运动强度应属于中等强度,但部分时间属于大强度范围,甚至达到极限强度。因此篮球裁判员需要在平时加强锻炼,提高自身的体力水平,以保证有充沛的体力参加比赛。为了全面了解篮球裁判在不同水平比赛中的生理负荷,有必要进一步在高水平篮球比赛中开展有关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