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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进行了全面的、结构性的税制改革。遗产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手段,并未列入税制改革范畴。目前,我国仍未征收遗产税。随着我国经济近十多年来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个人财富也在不断增加,但社会贫富差距也在日渐增大,中国传统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引发了民众的仇富情绪,社会各种矛盾凸显,开征遗产税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从现阶段基本国情出发,我国应适时开征遗产税。本文通过对遗产税基本理论研究,分析了遗产税的税负转嫁与归宿、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结合国外遗产征收经验,得出对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启示,并对我国征收遗产税提出相关建议,为我国在遗产税方面的研究提供一个参考的框架。本论文分为四部分,各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导论,阐明选题的背景、意义及相关文献综述,第二部分具体分析了遗产税的含义、归宿、效应等基本理论,为遗产税研究做理论准备;第三部分主要采用举例法,比较法,通过对美国、英国、意大利遗产税征收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得出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启示。第四部分对我国遗产税制度做了相关设计,建议遗产税起征点确定在400万元,由地方税务局实施征管,另外针对我国遗产税征收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税收相关法律,完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建立遗产评估机构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