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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今天,以关怀动物福利为核心的动物保护运动传遍了全球,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动物保护法或者动物福利法。但是,虐待动物事件在我国却屡禁不止,从2002年清华学子刘海洋硫酸泼熊、2005年复旦研究生残害小猫、2006年北大学生干部虐杀小猫、女子高跟鞋踩猫、2009年汉中打狗、2010年活剥浣熊一直到近期热议的福建省药企“归真堂”活熊取胆事件,每一次虐待动物事件发生后,都能看到媒体和公众的谴责和反思。但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遏制虐待动物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不完善是虐待动物事件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我们需要完善动物保护立法,通过法治的手段来保护动物,遏制虐待动物现象。我国学界很早就发出了出台动物保护法的呼声,三年前,社科院法学研究室主任常纪文与国内多位权威法学专家向全国人大递交了中国首部《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但该建议稿未获立法机关的批准。此次“归真堂”事件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动物保护立法的关注。本文旨在呼吁我国应在立足国情的前提下,借鉴西方动物保护的成功立法经验来完善我国动物保护立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本文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提出了思考和建议,希望为动物保护立法做一些有益的探索,为实现生态和谐和保障人类长远的生存和发展略尽绵薄之力。本文主要内容如下:引言部分:简要概括本文写作背景及写作意图,呼吁我国应完善动物保护立法。第一部分:动物保护法概述。首先,阐述动物保护与动物保护法的含义,厘清动物保护法与动物福利、动物权利之间的关系。然后,从人类怜悯生命的道德情怀之需要、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之需要、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之需要、维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之需要这几个角度来讨论动物保护法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梳理动物保护立法的理论发展过程和立法实践过程。由于学界大多认为最早从保护动物生命、关注动物康乐状态出发进行动物保护立法的是西方国家,所以这一部分主要是对西方国家动物保护立法的理论和立法实践的梳理。这一部分分为两块:第一块将沿着历史脉络分析说明西方动物保护立法思想分为中世纪西方同情动物的思想、近代西方对动物的仁慈主义思想和现代西方动物解放理论三个阶段。第二块介绍及评价西方国家动物保护立法实践。第三部分:概述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现状及缺陷,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处于起步阶段,立法滞后、粗糙,存在立法理念落后;相关法律规定零乱松散、不成体系;保护范围狭窄;立法粗化欠缺可操作性等一系列的问题。第四部分:提出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思考和建议。西方各国的动物保护立法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和完备,我国应该借鉴西方动物保护立法的成功经验来完善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建议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应遵循这样几个原则:要有明确的立法目的、动物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应符合国情、坚持人与动物法律地位不平等的原则、发挥民间动物保护组织的积极作用。建议对动物进行分类保护,并按照动物的不同种类制定不同程度的保护标准。结语部分:强调为动物保护立法是现代文明国家应有之举,但在我国完善动物保护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