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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常用药物,1929年英国学者费利明首先发现了青霉素,1941年应用于临床。抗生素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医学发现,它使人类的平均寿命至少延长了10年。抗生素的作用范围广,对细菌、病毒、真菌甚至肿瘤都可起到抑制或杀灭作用。因此,依据抗生素的作用对象,可分为抗细菌作用、抗病毒作用及抗真菌作用抗生素等。然而由于新型抗生素的不断问世,抗生素种类繁多及同一种抗生素有多种商品名,医生用药提成,广大民众缺乏抗菌素用药知识等原因,造生了抗生素滥用的现象。而抗生素滥用后,会出现一系列的危害和严重后果。近年来,临床上细菌耐药性出现了明显的上升趋势,甚至发生多例抗生素治疗失败的案例。目前在我国使用量、销售量列在前15位药品中有10种是抗菌药物。据2006-2007年度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结果显示,全国医院抗菌药物年使用率高达74%。在美、英等发达国家,医院的抗生素使用率仅为22%~25%。卫生部于2003年曾公布数字显示我国每年因药物不良反应死亡20万人,其中因滥用抗生素死亡人数达到8万人。世界卫生组织曾发出过警告,抗生素的滥用将意味着抗生素时代的结束,人类将会再一次面临很多感染性疾病的威胁而无能为力的结局。目前,抗生素滥用问题已引起了医学界的重视,国内外很多专家都发表文章呼吁政府对此现象采取对策。我国法律虽然在药品监督方面有一些相关的规定,但在抗生素使用监管方面的立法仍然是空白状态。论文分为三部分:滥用抗生素法律规制概述,国外对滥用抗生素的法律规制及经验借鉴,制定我国滥用抗生素法律规制之构想。本文从滥用抗生素的危害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谈起,分析了当前我国滥用抗生素的状况和原因,根据各国关于抗生素滥用法律规制的发展趋势及立法状况,试图提出制定我国限制抗生素滥用法律规制方面的对策及建议,使监管部门将措施落到实处,做好抗生素合理使用的管理工作,以提高抗生素使用的可靠性,为人类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