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中,资源环境问题始终伴随左右,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似乎成了一对孪生兄弟。环境在为人类活动提供物质条件和活动空间的同时,又必须承担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环境污染成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成熟和完善,通过市场手段配置资源的经验越来越丰富,排污权交易制度就是以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典型方式。该制度既提高了企业改进生产工艺,降低能耗的积极性,又有利于环境状况的维持和改善,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本文通过概念解释、逻辑论证和对比分析等方法,对与排污权交易有关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中重点在排污权交易的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设想,以期对在我国建立完善的排污权交易法律法规体系有所帮助。本篇论文共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与排污权交易有关的基本理论问题。这部分介绍了排污权的概念及其性质、排污权交易的概念和特征。并介绍了外部性理论,“公地悲剧”理论,资源稀缺理论以及科斯定律等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基础。最后通过与其他环保手段的比较,指出排污权交易制度所具有的优越性。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排污权交易的实践和立法情况。美国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源地,通过上世纪七十年代形成的“补偿”政策、“气泡”政策、“净得”政策和“存储银行”政策以及九十年代初《清洁空气法案》的实施,美国逐步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排污权交易法律体系,并因此成为迄今为止世界上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最成功的国家。我国要从实践和立法两方面积极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构建和完善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体系。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试点和实施情况,并详细阐述了近几年来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在试点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并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第四部分在前文介绍美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经验和分析我国排污权交易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笔者关于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法律体系构想。这部分首先介绍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立法的基本原则,然后提出要在法律层面上,尤其是要在《环境保护法》中确立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有偿使用等原则,明确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法律地位;第三,指出我国应尽快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为排污权交易提供法律基础和依据,最后提出要由国务院制定《排污权交易管理条例》,具体规定排污权交易的主体与客体、交易合同、交易程序、交易中介机构、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等款项,为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提供直接有效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则。第五部分是本篇论文的结论。我国排污权交易从制度层面到实践层面也不过短短二十年时间,其在实践中遇到许多障碍是在所难免的。我国应当吸取国内的历史教训和国外的先进经验,立足实际,构建和完善我国的排污权交易法律体系,从法律上明确该制度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