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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犹如雨后春笋,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民营企业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的产物,表现出较强的适应性。随着其不断取得的骄人成绩,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研究民营经济有重要的意义。
民营企业发展前景很光明,但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充满了这样那样的困难。在我国民营企业内部治理中的重重困境中,其突出表现出来的一点就是:普遍的家族式治理。企业在其内部治理结构上呈现出浓厚的家族色彩。在主流经济学看来,家族制是一种前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委托——代理制是一种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委托——代理制是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得不选择的次优合约。那么如何按照委托——代理理论来设计我国民营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从我国民营企业在激励约束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发,以委托——代理理论作为指导,依据委托——代理模型来构建我国民营企业代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并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加以论述。最后,根据上面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对我国民营企业代理人激励约束的理论分析,来展开实证研究:对石家庄市东方购物中心进行激励方案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