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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在多次会议中一直把扶贫脱贫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任务,要求2020年实现全部摘帽摆脱贫困的目标。为了实施精准的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摆脱贫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发展特色产业扶贫,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实行迁地扶贫。结合生态保护与扶贫,重点加强脱贫教育,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摆脱贫困,探索一系列涉及农业,造福人民的政策措施。在当前阶段,各级政府也采取各种方式,结合本地自身优势,帮助人民走向富裕。但是,财政扶贫资金是否真的全部使用到了贫困人民身上,政府所做的扶贫工作是否对贫困人民提供了有效帮助,我们不能只听优美的赞颂,不能只看华丽的数据,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管,将财政扶贫工作通过客观准确的审计报告展示出来,才能真正辨别出扶贫工作的成就和短板,并进而通过审计部门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帮助更好实现扶贫目标。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对M县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案例进行了研究和分析,以求提出更为合理的建议,丰富扶贫资金审计的内容。首先,本文回顾了贫困与财政扶贫现状、政府审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现状的相关国内外文献。国外对于政府财政投入财政资金用于扶贫的现象很少,但对于贫困和绩效审计的研究已较为完善。但国内政府审计理论中特别是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的理论中没有完善的评价体系,理论研究支撑也非常匮乏。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现存在诸多问题,学界所提出的对策没有充足的理论支撑,还未形成完整系统的方法论。这为本文提供了文献基础和研究思路。其次,本文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相关概念做出了概念界定,主要包括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的相关概念、意义及特点,同时以公共财政理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三个理论为理论基础。最后,本文以M县精准扶贫资金审计案例为例,对M县贫困情况和扶贫成果进行了初步介绍后,重点从扶贫资金审计实施程序的两个方面详细描述审计过程,分别是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开展审计工作,最后总结M县财政扶贫资金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而从审计的覆盖面不足、审计结果的内容公开不全面、地方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和缺乏有效的审计协同合作四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本文的创新与贡献在于以M县精准扶贫资金审计为案例,将理论与实际充分结合,提出有充足理论支撑的对策,为与M县情况相似的县级地区的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对策,促进地方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发展。希望能够对M县的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的发展提升做出自己能做的贡献,提高M县财政扶贫资金审计水平,丰富M县扶贫工作的方式方法,使M县早日摆脱贫困,实现经济的飞速发展,跟上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