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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竞相投资、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其发展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已经由一个新兴产业逐步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然而,“大而不强”仍是我国当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总体特征,受技术、人才、资本、市场等因素的制约,整体实力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做强”成为电子信息产业下一阶段的发展目标。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战略转折期,政府部门如何引导、促进该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如何应用税收调节手段激励该产业的发展成为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课题。
自我国提出科技强国战略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也存在不少弊端,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不相适应。为了促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应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对现有的电子信息产业税收政策进行完善和补充。
本文运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和创新因素理论,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特征的角度对电子信息产业税收政策的作用进行全面分析,并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首先对电子信息产业的特征和核心要素进行阐述,分析制约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因素所在。通过分析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市场失灵现象以及信息产业发展后起国实现赶超战略的途径,指出税收干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必然性,并从技术创新、人力资本、资金筹集等方面分析税收优惠政策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作用。然后,在罗列我国现行电子信息产业税收具体措施的基础上,分析其优缺点,指出现行政策在政策体系、优惠环节、鼓励人才投入、鼓励风险投资、促进市场开拓以及税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最后,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阐述完善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税收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设计思路,并结合我国现存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税收政策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