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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没有人会想到互联网能够改变人们的工作方式甚至生活方式。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崛起,这些已然成为了可能。今天,网络社会正以摧枯拉朽之势不断发展壮大。在网络社会中,网络作为主角成为了社会公众交换信息的重要平台。同时,网络群体在网络社会制造的舆论对现实社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然而,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矛盾激增,尤其是近几年频发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以其虚拟性与现实性并存、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事件复杂,控制难度大等特征对网络社会乃至现实社会造成巨大的冲击和恶劣的影响。如何以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解决该问题成为社会治理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本研究选取大连市出租车与网约车冲突事件作为研究对象,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案列分析法、田野调查法、半结构访谈对其研究。通过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个案研究可以总结出一套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治理研究的方法。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博弈的过程,科塞的社会冲突理论及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心理研究恰好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出租车群体与网约车群体对有限资源的争夺、群体认同感层次不同导致了团结感不同、网民与出租车群体存在潜在的对抗心理、利益诉求渠道受阻,政府不作为、网络谣言及舆论的误导都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此外,本研究将传播学与社会心理学相结合,论述了网络谣言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影响。对网络谣言传播、造谣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网络谣言的传播机制分别为失真机制、传播机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影响从冲突的功能理论出发对其进行了探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影响存在正、反两个功能。网络群体性事件在特殊的条件下有利于群体的整合,具有正功能的色彩。不过,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负功能更多,如网络群体性事件会误导社会舆论,网络暴力言论会侵犯个人隐私,与此同时,网络群体性事件会造成经济损失危及社会稳定。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治理要以社会学中的社会控制理论为基础,分别运用硬措施、软措施,从两个手段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治理。在硬措施方面,政府在转变治理方式的同时也应该增设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人员的素养。在法律手段,应转变立法手段,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在软措施方面,应加强网络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网络群体的辩证思维,同时要注重舆论的引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