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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先行裁决制度(preliminary reference procedure)作为欧洲法院(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一种独特的管辖权制度,在欧洲法院和成员国国内法院之间建构了一种直接的司法合作关系,这种司法合作关系对欧洲统一司法体以至于欧洲统一进程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按照欧盟缔造者的最初设计,先行裁决程序(相对于欧洲法院中的直接诉讼而言)作为一种间接性的、非诉讼性的程序本应扮演补充性质的角色,没想到该制度在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取得了意料之外的成功。因此,结合欧洲一体化,尤其是司法一体化的背景,在阐述先行裁决制度基本运作机制的基础之上,揭示欧洲司法一体化与该制度之间的深层次的互动关系,无论是对我们理解欧盟法律制度本身,抑或更深层次地研究欧洲一体化,都具有积极的意义。首先,从先行裁决制度的法律依据入手,对先行裁决制度的法律渊源、提请条件、提请主体和法律效力等几个方面进行了介绍,试图揭示先行裁决制度的发展规律和完善历程。其次,对先行裁决制度在欧洲统一司法体系的形成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剖析,力图在此过程中揭示先行裁决制度在欧洲统一进程中反映出的“包容性”和“混合性”特点,并进一步证明其对欧洲一体化的推动作用。最后,对先行裁决制度目前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对欧盟和欧洲法院对先行裁决制度进行改革进行了介绍,并进一步提出了作者对先行裁决制度未来发展方向的一些构想。本文的突出特点是:(一)采用了包括历史的、实证的、比较的等多种法学研究方法对先行裁决制度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剖析,力图使该制度的发展脉络、实施现状以及前进方向清晰明了。(二)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欧盟官方网站、WESTLAW法律数据库等互联网资源,大量采用最新的资料和第一手信息作为研究的基础,同时充分利用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来支持对先行裁决制度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