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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从1981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库券条例》至今,我国的债券立法伴随债券市场的发展也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为我国债券市场搭建了基本法律框架,对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实践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债券市场提高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建立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受到高度重视。然而,现行法律规定呈现出散乱、法律层级不高等特点,有些法律规定还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对于促进我国统一互联债券市场而言,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障碍。本文立足于法理分析,并通过产业经济学分析拓展研究的思路,探寻我国债券市场存在分割的原因;考察了美国、日本等发达的债券市场,通过分析和比较,归纳总结出值得我国学习借鉴之处。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统一互联债券市场法律制度之设想。文章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正文导言,介绍研究背景,提出研究的问题,设定了研究的主要方法和创新,指出文中存在的两点不足。第二部分是正文第一章,梳理分析我国债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历程,运用产业经济学SCP模式分析我国债券市场的市场绩效,并得出结论,认为分割的市场导致债券市场流动性受损,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第三部分是正文第二章,具体分析我国债券市场分割的表现,从法理上探求造成债券市场分割的制度缺陷,认为要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统一互联,必须立足于法律制度的重构或完善。第四部分是正文第三章,为国际债券市场的实践考察,以美国、日本两国债券市场为主要考察对象,从市场发展和监管等角度切入,归纳总结出值得我国学习借鉴的几点经验。第五部分是正文第四章,针对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市场统一互联的法律制度设想:法律修订推动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市,构建集中统一的债券托管结算体系,建立集中统一的债券监管体制。第六部分是正文结语,勾勒出构建我国统一互联债券市场的基本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