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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各国都存在种种危机的情况下,中国也不能独善其身。我国现在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居安思危,治不忘乱是中国历史上安邦兴国的重要经验。对于转型期的中国,正确并及时的解决公共危机事件能够维护我国政治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处在公共危机的频发时期,自2003年非典病毒危机之后,无论在自然领域、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各种公共危机接踵而至:四川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甲型H1N1流感病毒、三鹿奶粉事件、各种矿难、“7.23”甬温线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转型期我国公共危机形态的频发性、大规模等特点决定了媒体在社会公共危机传播中必然扮演了一个积极活跃并且责任重大的角色。新闻媒体的“喉舌”本质、“社会雷达”特性以及“信息传播者”身份在公共危机传播中更充分的展现和凸显出来。任何媒体在社会公共危机潜伏期、爆发期和消退期的传播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如果媒体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在政治敏感程度高的危机事件中政府对媒体的舆论引导不正确,则会使得危机事态扩大化,造成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从而有失民心、不利于社会的安稳,进而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生死存亡。本文从转型期我国各个危机领域面临的各种公共危机事件着手,通过对危机的定义、公共危机传播理论的论述、转型期我国公共危机呈现出的新特点、媒体在公共危机传播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媒体社会责任的现状和成因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总结了媒体在公共危机传播中所应发挥的功能和担当的社会责任,提出了构建新时期我国媒体社会责任体系的新思路。在认清形势的基础上,一方面对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的公共危机事件中媒体的社会责任缺失进行了反思,另一方面对欧洲三个国家媒体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中如何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进行了分析,以便我们吸收借鉴。因此,正确定位媒体的社会责任,对于及时处理公共危机事件,解除危机警报,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