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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体育人身保险的发展,相比较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较为落后,这主要是由两方面原因决定的,一是国外发达国家的职业竞技体育的发展历史悠久、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而运动员的保险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体育保险虽然和竞技体育相互独立,却又相辅相成的发展;二是我国体育发展自身局限性的束缚,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之初的举国体制,以及现阶段不太发达的职业体育限制了体育人身保险的发展。
本论文结合我国竞技体育人身保险发展的现状,在分析竞技体育运动的特点的同时,总结出竞技体育运动员在训练、比赛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人身安全方面的风险,从而得出发展体育人身保险的可行性、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分析了目前我国在发展体育人身保险的过程中受到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体育人身保险市场环境的弊端、体育人身保险经营主体的缺乏以及运动员自身投保意识不强,进而探析了各种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其各自的危害性以及可能对我国竞技体育运动员人身保险产生的危害。
针对上述制约因素分别给出了解决问题的策略,我国体育人身保险要想在北京奥运会的契机下迅速发展起来,就必须要为维护体育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建立完善的体育人身保险法规;为了保护有关体育组织、运动员的切身利益,并能够促进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要构建完善的体育人身保险制度框架;要促进体育保险市场的合理化;要兼顾经营体育人身保险的保险公司和参与体育人身保险投保运动员的利益,构建优化的经营管理思路;要培养热爱体育保险事业、精通体育规律的优秀的体育保险人才;在我国竞技体育运动快速发展的同时,要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购买体育人身保险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