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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诊时代脉搏,中国最需要什么?观念转变!如果中国不实现由“富强”宪法观向“自由”宪法观的转变,中国制度的生成、演变和运行将陷于“扭曲之难”。这是本文强调观念的意义,也是本文观念层面的目的。在此意义上,本文以观念动态演变为主线,综合运用文献资料、规范实证、理想模型等研究方法对美国宪法的Takings条款和中国宪法的征收征用条款(以下统称“收用条款”)进行了比较研究。本文尝试通过观念解释模型对中美两国的收用条款进行解读,以辨明两国的差异及其对中国可能具有的制度建构启示。这是本文制度层面的目的。
为实现观念和制度两方面的目的,本文的基本构思和篇章结构如下。本文的思路沿着从美国到中国,从规范到实证,从宏观到微观,从历时到共时,从现实到理论的研究路径展开,贯穿始终的是观念的目光。本文的篇章结构包括导论、正文和余论三大版块。导论是“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正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美国Takings条款”,包括第一章“Takings条款的结构及内涵”、第二章“Takings条款与经济发展”;第二部分是“中国征收征用条款”,包括第三章“我国收用条款的结构与含义”、第四章“我国收用条款与经济发展”;第三部分是“一种观念解释模型”,包括第五章“中美收用条款之解释”。余论是“谁在推动观念支点?”
本文力求进行以下创新。首先,在形式方面,论文以紧凑的形式一气呵成,突破了以往“教科书式”的写法,在形式上进行了富有意义的创新。其次,在内容方面,观念视角是本文组织材料的逻辑起点和终点,这是本文不同于以往研究在内容方面的重大创新。再次,在方法论方面,本文从方法论上对中美建国前后的各种意识形态观念进行了“公”与“私”的理想划分,从而构建了“天平法则”解释模型,并对中美两国的收用条款进行了解读。这是本文不同于以往研究的方法论上的原始创新。最后,在观念方面,本文没有停留在以观念论制度的层面,也没有静止地就观念论观念,而是立足于观念动态转变的“支点A”上,对中美各自精英与民众相互之间的观念互动和推进进行了深层次的探索。这是本文观念层面的写作目的,也是本文具有观念建构意义的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