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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有组织犯罪在我国大陆有日益严重的趋势,尤其是典型的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各地相继出现,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促使了理论界对有组织犯罪的深入研究。本文以经济原因这一视角为中心,对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原因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本文分四个部分,其中第三、四部分是文章的主体。
第一部分为引言,简述研究有组织犯罪经济原因的意义及目前研究现状,并指出经济原因是有组织犯罪诸多原因中最重要的原因,但目前学界对经济原因的研究尚显单薄,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较深入地研究。
第二部分为有组织犯罪概述,论述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及基本特征。并指出有组织犯罪是指以获取高额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以暴力、威胁或利诱为主要手段,具有持续犯罪能力的纪律集团所实施的犯罪。其外延包括一般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及黑社会组织所实施的犯罪。
第三部分为中国大陆有组织犯罪的经济特征,着重从经济角度出发,对我国大陆各历史阶段有组织犯罪的经济特征及其发展趋势进行阐述。并指出,经济特征是有组织犯罪的主要特征。虽然各历史阶段的经济特征表现形式各异,但是有一定的规律,即犯罪组织的经济实力越来越雄厚,犯罪手段趋向经济化,势力范围逐渐扩大。
第四部分为中国大陆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原因,从经济形态、经济制度、经济发展状态及个体经济状况五个方面探讨有组织犯罪的具体经济原因。首先,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本身并不必然产生有组织犯罪,而是由于它们的一些负面因素导致了有组织犯罪的产生。其次,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由于社会相关制度不完善,从而为有组织犯罪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土壤。另外,由于分配制度改革所带来的不公平现象也是有组织犯罪的原因之一。复次,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所造成的社会暂时的无序、城市人财物的相对集中等与有组织犯罪关系密切。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引起社会管理失控、法制不健全、经济主体极大自由等为有组织犯罪的产生与发展创造了条件。再次,地区经济与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的大量人口流动为有组织犯罪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条件。最后,贫困与失业所造成的个体内心痛苦与不满致使其通过加入有组织犯罪获取高额经济利益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