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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股权质押因其门槛低、程序简单、限制条件少、质押标的股权易流通易估值等优势,成为广大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青睐的融资方式。在股权质押期间,股票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控股股东。作为出质人,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后,不仅可以获得资金,同时还能保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因此A股市场上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规模呈井喷式增长。在这种市场背景下,股权质押这一控股股东的个人行为会对公司价值产生何种影响成为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结合“最穷上市公司”ST华泽(下文称“华泽钴镍”)的具体案例来研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对公司价值的影响。首先对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大部分学者基于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认为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目的和最终结果都是掏空上市公司,对公司价值不利;但也有些学者认为这一行为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或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并因此有强烈动机改善上市公司业绩,进而对公司的价值产生正面影响。其次,对本文的相关理论进行介绍。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控制权理论,本文认为控股股东频繁且高比例进行股权质押,将使其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引发第二类代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掏空成本很小,有充分的动机和机会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影响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通过关联方交易和违规担保等方式掏空上市公司,为自己谋取私利。然后,本文对华泽钴镍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过程进行介绍,通过分析其中的异常现象来判断其进行股权质押的真实动机。利用事件研究法,分析股权质押公告前后的短期市场反应,以此代表对公司价值的短期影响。使用EVA模型,对股权质押期间内的公司价值进行评估,分析股权质押对公司价值的长期影响。计算股权质押前后,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率和掏空成本来,以此分析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机制。最后介绍股权质押期间控股股东的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分析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后损害上市公司价值的手段。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得出结论:华泽钴镍控股股东高频率、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股权的行为,向市场传递了不利的信号,在公告后短期内就导致公司日个股收益率的降低和股价的下跌,损害公司价值;从长期来看,该行为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加剧,引发第二类代理问题,大大降低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掏空成本,对上市公司价值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最后,本文根据研究结果提出相关建议。上市公司应加强内部治理,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相关信息的披露应该更加详实,如披露具体的资金投向;相关监管机构应当加大对股权质押行为的监管和违规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