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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刑事立案活动的法律监督职权,对于纠正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尤其是对于解决人民群众告状无门问题和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刑事诉讼法对立案监督制度几经变革,但在实际执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对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制度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粗浅的构想,希望对我国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制度的完善尽一点微薄之力。本研究主体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制度概述。针对理论界提出的多种刑事立案监督的概念进行比较、分析,明确了刑事立案监督的定义;然后再阐述了刑事立案监督的特征及与侦查监督的区别、联系,进一步明确了刑事立案监督的内涵;最后从刑事立案监督制度具有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权、实现刑事诉讼法目的和价值等方面阐述了建立刑事立案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是我国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制度现状分析。主要从刑事立案法律监督的立法规定、刑事立案监督制度的内容、程序等几方面对我国刑事立案监督制度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
第三部分是我国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制度存在问题及成因。通过上述对我国刑事立案法律监督现状的分析,提出我国现行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成因进行了具体分析,以求找出合适的解决方案。
第四部分是我国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制度的完善。通过与外国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制度的比较,得出一些启示,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对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案监督制度提出若干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