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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反映着社会成员共同的价值标准和精神追求,是一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精神内核和本质体现。青少年是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践行程度,不仅关系着自身的成长,也必然关乎整个国家、民族的稳定和发展。伴随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日益加深和现代化科技的不断发展,人类文化逐渐由单一封闭走向多元交融,多种价值观激荡交流甚至暗中交锋,使得主导文化的排他性色彩趋于减弱。青少年由于社会阅历较浅,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中难免会对核心价值观缺乏稳定正确的认识,引发自身价值取向的混乱乃至理想信念的缺失。如何在多元流变的现实场域中整合社会精神因素,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认同并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进而凝聚社会人心、塑造民族精神家园,是现今各国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任务。面对这一任务,任何国家都不可能也不应该固步自封。从全球大视野出发,在审视并反思他者实践经验的过程中正确认识我国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并推动其创新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包含瑞典、挪威、芬兰、丹麦、冰岛等五个主权国家在内的北欧地区在长期的发展中受到社会民主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影响,逐渐形成了“民主、自由、平等、团结”的核心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北欧模式”,成为全球公认的社会认同度、人民幸福感、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均普遍较高的地区,这也为北欧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了公认的积极影响。在实践中,各国政府一方面将主流意识形态融入国家政治、经济以及福利制度的建设中,通过维护并增进个体利益在根本上赢得公民的价值认同;另一方面则一贯注重教育在传播及培育核心价值观念中的主体作用,尤其在青少年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施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经验性做法。然而目前国内学界尚未形成有关北欧青少年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专门性系统化研究,因此本文尝试进行一次全景式的探索与思考,以期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提供他者视阈下的可借鉴参考。众所周知,青少年核心价值观培育应在政府的引领之下,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社会教育为延伸。北欧恰是从这几个维度发力,通过全方位的联动对接,将其核心价值观有效渗透到青少年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北欧学校在经历了宗教化、世俗化改革、国家化阶段的发展后,其核心价值观教育逐渐由中世纪的宗教教育演化为现代形态的“道德和民主公民教育”。它以“有限度的价值介入”为基本立场,以“合理传授、民主对话”为主要原则,既强调个人发展价值,也不回避政治引导功能,囊括了“政治信仰、历史文化、民主意识(技能)、宗教伦理、民族(种族)关系、国际意识”等诸多内容。在教育途径上,北欧学校并不直接设置统一的思想政治教育课,也不主张过于理论性的正面说教,而是多借间接综合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学校内系统编排的诸多显性课程以及客观存在的各类隐性课程均内含着价值观的引导,构成了丰富多彩的核心价值观培育体系,实现了同全学科、全人格教育的有机结合。总体而言,北欧核心价值观教育虽也具有正面引导的部分,但更是“有实无名、润物无声”的。它尊重青少年的主体性和差异性,有效整合多种力量,不仅从个体发展角度引导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念,帮助其形成国家认同,成为合格公民;而且从国家需求层面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为北欧社会长久稳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后备力量。在全面考察北欧青少年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础上,我们有必要秉持阶级分析之法、开放包容之姿、辩证扬弃之道,对北欧经验进行理性审视。北欧核心价值观教育在长期探索实践中,逐渐体现出宗教性与世俗性共存、显性规范与隐性渗透结合、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兼顾、价值认知与价值实践统一、凝聚共识与包容差异融通、顶层设计与多方联动并重的特色经验。然而多元文化的持续冲击、过于理想的教育主张、个人主义的价值内核、柔性自发的教育倾向,以及知识本位倾向的抬头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北欧核心文化的主导性和价值引领的权威性式微,昭示着北欧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困境与局限。他山之石或非无瑕,但亦有攻玉之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吸收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也须考察国外价值观建设的具体实践,有选择、有批判地吸收借鉴其中有益经验,有效拓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思路。这种借鉴绝非不加思考地简单介绍或不加改造的生搬硬套,而是在与世界先进文化成果的深度对话中,通过镜照和省思,“使自身成长为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效渠道”(1)。面对北欧的有益经验和存在困境,我们必须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以坚定的“中国意识”和“中国立场”深度剖析北欧青少年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启示和可供借鉴之处,通过夯实信仰基础、坚定文化自信、关注生活世界、推动场域整合、营造民主氛围,真正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理论建构和实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