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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对动物源性食品市场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能吃上“放心肉”、“健康蛋”、“安全的水产品”,喝上“卫生奶”。但每一次大的疫病流行,必然伴随一场“恐肉”风波。正面因素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畜牧业有能力满足社会对动物源性食品的需求,消费者对自身健康关注的加强,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要求更加严格了:负面的因素相对较为复杂,有环境导致的饲料污染问题,有不规范的畜牧业用药导致的药物残留问题,有加工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由环境、设备、操作、包装、添加剂等环节导致的不安全因素,也有媒体宣传对大众心理上的影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1996年英国爆发的疯牛病、1997年香港禽流感、1998年东南亚猪脑炎、1999年比利时等国二恶英、2001年欧洲爆发口蹄疫、以及2003年发生在我国的非典型性肺炎(SARS),及近两年的禽流感。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不仅是保护人类生命健康,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的基础,而且也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食品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然而,我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乐观,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我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尚未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迫切地需要与国际接轨,逐步加以完善,以保护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和促进入世后对外贸易的发展。 本文通过审视传统动物源性食品法律、法规体系;立法制度;安全法律保障制度:动物源性食品标准和兽医管理制度,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和把握。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结合中国具体国情,提出了完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法律保障制度和建立官方兽医制度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