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

来源 :黑龙江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gcli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该制度源于欧美国家,后在我国得到发展,现如今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其已成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力量。
  但在实践中,该制度的实施并不理想,在选任制度、管理制度及保障制度不完善等方面与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不适应,笔者经过研究有关文献和各地政府发布的有关文件去寻找原因,发现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法律保障的匮乏、经济水平的落后等方面所引起。此文主要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研究对象,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理论为基础,阐述了该制度的功能及价值,在分析政府法律顾问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基础上结合域外国家及我国香港地区发展的经验进行检讨与构思,有针对性地提出在立法、保障机制、完善选任程序与标准等建议,当下政府法律顾问的发展模式也作为本文研究对象之一。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背景下,深化和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
其他文献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流量”成为衡量作品热度、明星人气与商业价值的标准、计算广告收益的重要数据。与此同时,部分经营主体为了赚取超额利润,通过购买流量的方式“提升”商品的口碑,形成了“流量造假”的产业链。互联网营销中的“流量造假”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破坏互联网生态环境,同时也给文化产业带来不利影响。我国在互联网营销中“流量造假”方面有待规制,监管措施缺失,难以在司法实践中起到指引作用。文章通过分
学位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全国试点工作随即展开。但是宅基地“三权分置”始终是作为政策文本出现的,急需法律文本的确认,且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并未对宅基地“三权分置”作出立法回应,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问题研究,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传统“两权分离”制度、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顶层设计、《民法典》对“三权分置”的法律规定引发了宅基地“三权分
学位
宋代作为中国古代历史长河中大变革的时代,在经济和法律方面都有巨大的发展,宋代女性在社会舞台的作用相较于前朝更大。宋代女性在继承财产方面也相较其他朝代更为自主,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女性在社会中可能扮演的各种身份,将女性身份以婚姻为节点分为未婚女、已婚妇女和失婚妇女,不同身份的女性与父家、夫家的联系不同,根据这种社会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分析女性财产继承权的变化。受到宗祧继承制度的影响,父家是否“户绝”,夫家是
学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成,使我国从经济建设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实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一前提下,21世纪我国的立法工作发展趋势是由“数量型立法”转变为“质量型立法”。开展立法工作过程中更加注重立法质量的提高,而非仅仅是对法律空白进行填补。这样有利于使立法更加贴近民生,顺应实践发展。在某项立法颁布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及时开展立法评估是推进良法之治的重要举措,可以确保立法质量得
作为当前行政行为应用最广泛的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行政机关提供了执法的根据,同时也给依法行政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何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保障行政权的合法行使,也成为了新的难题。作为司法监督的手段,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备受瞩目。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订之后,我国正式确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20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予以
赎刑作为清代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是对犯有一定罪行的罪犯,在其缴纳一定数量的钱财或完成一定量的劳役后可以折抵或免除原判刑罚。清代赎刑制度在继承前朝赎刑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形成一套内容规范、形式多样且较为完备的赎刑制度。清代赎刑的种类可分为收赎、赎罪、纳赎、捐赎与官犯效力赎罪五种。捐赎与官犯效力赎罪在清代的完善成型,说明清代在法律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并不拘泥于律例条文,而是去适应
学位
研究清代存留养亲制度对理解清代法律与情理之间的关系有借鉴意义。古代存留养亲制度存续千余年,自北魏时入律,至清末时消失,是古代独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之一。清代作为封建帝制末期,专制皇权空前强化,也促使存留养亲制度得以臻至完善。清代面世史料增多,从清代司法案例整理最完备的《刑案汇览》入手,可以更好的透视清代存留养亲制度的内在特质。通过对清代存留养亲制度形成的历史渊源和《刑案汇览》中判例进行分析,可以发
学位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在国家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背景下,我国开始着手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我国选择了13个省市开展了较为广泛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成为试点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正式将“公益诉讼”这一条款加入到《行政诉讼法》中,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正式得以制度保障。之后,“两高”又相继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程序等问题予以细
赫勒曾经说过现代伦理的两大支柱是公正的宪法与现代人的正派,面对突发事件的威胁,封建社会和现代社会最大的区别便是能否运用法治的力量来解决危机。风险的发生是无法避免的,但选择什么态度来消除风险是可以由我们决定。紧急权力为了尽快地维护社会秩序需要摆脱常规宪法秩序下对公权力的束缚,但这不意味着它具有超越宪法的资格。本文要讨论的问题便是如何在紧急状态下既让紧急权力完成自己的职责,又可以对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的基
学位
如今公共危机频发,在面对公共的危机状况,公众从心理中需要一个权威的信息来源来提供心理支持,政府也需要通过信息来稳定局面,维持秩序。国内国外的学者从各个方面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有效的研究,各国的立法也随之日渐增多。我国在经历数次突发性公共危机之后,政府和公众都日益清醒地意识到在危机管理过程中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公共危机中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有着比平时更加重要的功能,而且在整个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