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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苏州市及三门峡市医疗卫生行业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的重视和建设状况,为卫生监管提供参考资料,并为制定与完善我国放射卫生法规积累基础资料。方法:设计调查问表,在规范的质量控制条件下,采用相同的方法和要求由环境保护部认可的某辐射防护培训中心对参与培训的医疗人员及苏州市疾控中心对其辖区内部分应用电离辐射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抽样调查。为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调查工作者由经过培训的放射卫生管理人员及资深培训老师担任。回收调查表并抽样核对,确认调查表无缺失。所有资料汇总后建立SPSS13.0数据库并作统计处理。结果:1.本次被调查的人员共443人,人员遍布苏州市和三门峡市的42家医院。2.两市医疗卫生行业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建设按医院等级、性质不同均存在差异,工作人员对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的认识重视程度同样存在差异,苏州市医疗卫生行业对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重视及建设程度优于三门峡市。其中:(1)医疗卫生行业对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建设存在等级、性质差异,高级别的公立医院对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的重视及建设状况明显优于其他级别、性质的医院。(2)高级别的公立医院的领导层对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的重视及建设状况明显优于其他级别、性质的医院。(3)不同科室之间,在科室管理层方面,放射治疗科对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的重视及建设程度优于影像科,在员工个人响应层面不存在明显差异。(4)员工对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的重视程度与自身从事工作的时间、工作性质及学历有关。高学历的员工的辐射安全文化素养修养明显好于其他员工,医师的修养要优于技师。对于职称因素,中高级人员的辐射安全文化素养修养高于初级职称,但中高级之间的差异不明显;(5)苏州市医疗卫生行业对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的重视与建设程度总体水平好于三门峡市,但两市在一些方面仍有缺陷。结论:1.苏州市及三门峡市医疗卫生行业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的建设整体上处于良好水平,但不同等级、性质的医院以及科室之间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建设存在明显的差异,各单位应查缺补漏,完善辐射安全文化素养的建设。2.医院决策层、科室管理层、员工个人等对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的重视程度,是造成辐射安全与安全文化素养差异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