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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制度作为我国死刑诉讼制度的最后一个阶段,在死刑的执行数量上有重要的控制作用。而且古代死刑复核的某些制度设计在今天,仍有借鉴的价值和作用。围绕这个思路,本文在结构上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当代死刑复核制度的改革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这部分介绍了近年来围绕死刑复核制度展开的五次程序改革,并分析每一次改革所取得的进步之处。在死刑案件的相关程序在不断改革完善的同时,仍旧有一些存在争议且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解决将对我国的死刑案件的控制有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我国古代死刑复核相关制度的回顾及评价。在未来死刑复核制度改革及完善的路径上,笔者选择考察我国古代的死刑复核制度,借鉴古代相关制度中的合理之处并作为改革的素材。这部分介绍我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的思想基础和文化底蕴,也对其中的四个相关制度设计进行探讨和评价,找出它们对完善我国现行死刑复核制度的可借鉴之处。第三部分——死刑复核制度之完善。在借鉴我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的基础上,首先对我国的死刑复核制度的性质进行界定并对它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在这个前提之下,对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进行重新的制度构建:首先应该再次强调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的观念;其次,在公平优先兼顾一定程序效率的价值选择之下改革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方式和复核方式;再次,重新确立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及其活动原则;最后,完善死刑复核的监督机制并建立明确的死刑复核责任追究机制。本文得出的结论是在保留死刑但是限制死刑适用的观念下,将死刑复核程序视为死刑的核准程序与被告人权利救济程序的混合程序。在核准的方式上,选择让检察机关参与死刑案件的复核并对复核的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督,复核案件的合议庭通过远程网络视频会议对被告人进行讯问,需要时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最后在“一票否决制”的活动原则之下对死刑案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