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诉讼工作开展的重心是解决被追诉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即辨明被追究人员是否具有犯罪事实、应否承担刑事责任。而犯罪事实的查清、辨明工作是在侦查阶段完成的,侦查阶段事实的查明、证据的获取对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工作的开展都具有意义深远的影响。可以说,侦查程序的研究对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发展具有稳定根基的作用,根基不牢、地动山摇。而侦查程序研究的重点问题便是侦查权的合法运行也即侦查权的合法性控制。本文分三个部分对我国现行的侦查监督制度予以研究。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侦查监督的基本原理。在基本原理这一章中又分为三节,分别阐述了刑事侦查监督的内涵问题、刑事侦查监督的模式问题以及刑事侦查监督的价值评析。其中刑事侦查的内涵这一节又是从法律监督的一般内涵解析,诉讼语境中的法律监督内涵解析和侦查监督的内涵解析这三个角度来进行论述的。侦查监督的模式问题上是从域外刑事侦查权的控制模式以及我国现行侦查监督的模式这两个角度论述的。第一部分的最后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大的方面来叙述侦查监督的价值。文章的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我国当前刑事侦查监督现状与问题成因分析。该部分是从侦查监督制度的运行现状、侦查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成因分析这三个方面来阐述的。在侦查监督的运行现状这一节中指出了刑事立案程序运行不透明,立案或不立案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侦查过程中侵犯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侦查取证过程中的变相违法取证时有发生、侦查羁押期限把握不严格,随意利用规则延长羁押期限、侦查中强制性措施的适用有一定的随意性。在侦查监督存在的问题这一节中是从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两个方面来阐述的,指出了侦查监督的立法规定粗浅、侦查权的设计过于强大的立法层面问题和侦查意识滞后、侦查监督相关工作机制设计不合理的司法层面问题。第二章的最后是从“重实体”理念下的“立法放水”、基层侦查机关法治意识淡薄以及对辩护的意义缺乏有效性认识这三个方面来论述问题存在的原因的。文章的第三部分论述的是刑事侦查监督制度的完善路径即现行侦查监督制度改进的建言献策。这一部分从完善的指导思想、完善的路径选择以及完善侦查监督制度的具体构想。文章提出强化基于人权保障理念的考虑、体现程序正义的观念指引、发挥权力制衡思想的指导三个指导思想。在完善的路径选择这一节中,文章针对目前侦查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细化刑诉法关于侦查监督的具体规定和树立正确的侦查监督理念的完善路径。在文章的末尾提出了完善侦查监督的具体构想包括检察机关职能的重新定位和构建侦查权运行的司法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