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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手段,也是一个社会民主法治程度的反映。现代社会,表达自由已经写进了许多国家的宪法,成为这些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宪政制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推进,我国公民表达自由的愿望日益强烈,对表达自由的认识日渐深化。与此同时,国家对公民表达自由的引导和保障也不断提高。本文尝试从自己的观察和思考出发,对表达自由作一初步探讨。文章认为,表达自由属于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之一,一个完整意义上的表达自由应该包括知情的自由、表达的自由(狭义的表达自由)、传播的自由。其中,知情是表达自由权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表达是表达自由权的核心内容和中心环节;传播是表达自由权实现的必然途径。当前,我国公民表达自由权的行使和保障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本文在对表达自由的一般理论初步探讨之后,还对我国公民表达自由的现状、不足及改善措施作了一些分析,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建议,目的在于帮助公民表达自由权的实现。全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共分为四大部分,计三万六千余字。第一部分通过对“自由”概念及其涵义的分析,引伸出“表达自由”这一概念,并对表达自由的内涵、外延和价值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从国内、国外两条线索对表达自由的发展历史作了一个简单梳理,目的在于加强对表达自由的理解和把握。第三部分分析了表达自由的三个基本构成环节:知情、表达、传播。经过分析,作者认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表达自由应该包括知情的自由、表达的自由(狭义的表达自由)、传播的自由。尽管并不是每一次表达自由都必然具有这三个环节,但这三个环节的确都是表达自由的必需。第四部分分析我国表达自由的现状,从立法和实践两个层面提出当前我国表达自由权实现的障碍,并对如何保障我国公民的表达自由提出一些力所能及的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