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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政府对于社会管理的政策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高度出发,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将其作为我国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需要进一步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在政策的推动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事业取得了一定进展,在化解社会冲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推动了对我国目前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不和谐因素的研究。主要是公共行政中正义与效率、伦理和法律之间的冲突,冲突和和谐有着对应的关系结构,设想若社会没有了冲突,那么和谐也就失掉了价值。另外对于和谐的研究,就是通过弘扬和培育现代的公共行政理念来形成一个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的平台。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上,应该致力于建设公平、正义,这样才可以化解社会冲突,构建社会和谐。构建和谐,需要解决的是一种法制、公平、公正和民主的关系问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就不可能离开公共行政关于伦理的价值建设。公共行政伦理研究的是国家、政党、机构和公务员如何用自己掌握的公共权力来调节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问题,主要是利益和权力间的关系问题,实质就是官民间的关系问题。因此对于官民间关系的研究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也是笔者展开对公共管理中的官民冲突问题研究的重要因素。笔者是一位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一线的工作人员,其依照自己工作的统计数据为依据,综合运用实证分析和经验总结,对公共管理过程中的官民冲突,特别是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过程中遇到的官民冲突的现状、特征和原因进行分析,旨在探讨政府管理及应对冲突中存在的缺陷,思考转型期我国政府职能和行政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力求完善冲突解决机制,以期最大限度减少官民冲突,最大限度化解官民冲突,从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