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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批评理论中,对待性范畴指两个意义相对的范畴,如“大小”“阴阳”等,但是这种对立不是绝对对立,而是相互为济,相互补充的。“深”“浅”就是这样一对重要范畴。“深”与“浅”作为一对美学范畴很早就用于诗歌理论批评,而词学批评中“深”“浅”范畴的运用既有继承诗歌理论的方面又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性。词的由浅入深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创作实践方面。词起源于民间,一开始就作为“佐酒助欢”的工具,流布于秦楼楚馆的环境和当时人们对词的认识,决定了词的语言和内容大多倾向于浅显通俗。后经文人染指,基于文人自身的学养才识、胸襟怀抱,有意或无意地在创作中融入了自己的身世之叹、家国之感,从而上攀《风》《骚》,运用比兴寄托手法进行润饰、雕琢,词从民间的口头演唱经历了文人化、案头化的过程,在发展的中、后期渐以“深”为主导美学风尚。二是理论方面。词由开始作为“卑体”、“小道”的不被重视,在词人和批评家的关注下地位不断得到提升。后经清代词学的全面复兴,如张惠言等的比兴寄托说,谭献的“折中柔厚”说,陈廷焯的“沉郁温厚”说,况周颐的“重、拙、大”及王国维的“境界”说,最终奠定了词的“深”的美学范畴,同时也不偏废“浅”之艺术效果。“浅”主要指语言的浅显,意象的疏淡,内容的明白易晓,没有曲折隐晦的思想寄托;“深”既指语言、结构上的雕琢,意象的密集和繁复甚至用典的生僻,也指作品内涵的深沉寄托,情感的深隐曲折,意境的深远浑厚,甚而导致作品意蕴的艰深难解。在词学批评理论中,真正的佳作应是深浅合度,内容与形式高度和谐浑融,深不流于晦,浅不流于鄙;从审美接受上说,无论是浅显通畅之作,还是深婉缠绵之作,都应带给读者以韵远思深、回味无穷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