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明末白话短篇小说集《欢喜冤家》,在当时及以后流传广泛,版本众多,在中国白话小说史上是一部比较有影响的作品。但是该书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淫书”,加上同为白话短篇小说集的“三言”“二拍”过于眩目,所以它一直未能引起研究者的重视。近年来,一些学者纷纷为《欢喜冤家》正名,并开始注意到它在小说史上的独特意义和价值。 本文在广泛搜集各种原始资料和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欢喜冤家》的版本、作者、思想、艺术作了全面的分析。认为现存的各种版本中可能没有一部是“山水邻”原刊本;《欢喜冤家》的作者西湖渔隐主人主要生活于明末杭州一带,与冯梦龙生活的年代相当;在详细考辩《欢喜冤家》故事源流演变的基础上,认为本书属于作者独立创作的小说,并非如某些学者所说是“明显带有模仿痕迹的小说”。即使某些篇章有素材来源,但也经过了作者彻底的加工改造,有全新的意义。 在内容方面,本文认为晚明进步哲学思潮中关于“人欲”“人性”等人的本质价值的思考,以及如何协调欲望实现与道德困境的问题,对本书影响很大。该书将目光切入人欲与人性,表达了对人类自身命运的深切关注。他对于女性、婚姻、人性等观念的深入思考与独立选择,不仅是大时代氛围、大文化背景的产物,而且与当时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对于人性与情欲的反传统思辩精神息息相通。 艺术上,《欢喜冤家》在人物形象塑造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刻画出许多个性鲜明、内涵复杂的人物形象;并以幽默、诙谐的戏剧性风格征服了许多人的心灵。当然,小说中诗性美质的消失,有时又使它流于庸俗,良莠不齐的篇章也降低了全书的格调和境界。总之,从更为全面、公允、客观的角度看待《欢喜冤家》,尽可能地还原它的本来面目,给它以应有的评价和地位,是本文所致力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