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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明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别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方面进行了概括,从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来看主要包括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作为公民社会背后的价值依托的公民伦理,为公民社会的生成和发展提供了导向作用,并提供合法性和道德正当性支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和推进了我国伦理道德重构的理论体系建设。公民社会是由公民之间的交往形成的关系构成的,公民交往是公民社会存在的前提,公民关系是一种陌生的和外在的关系。中国目前在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合理有序地协调社会诸种要素之间的关系。“和谐”主要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友爱德性则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性德性,人际关系和谐是一切和谐关系的中心和源泉。道德关系的完善和人们共同目标的实现只有在充满友爱的公民社会中才能达成。本文主要探讨中国当代公民社会和公民伦理不成熟的现状,并且对于产生这种现状的原因进行剖析,指出友爱德性对于维持人际关系和谐和公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论文第一部分从中国当代公民社会和公民伦理的形成背景进行阐述,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源自西方,虽然中国的公民社会和公民伦理有其自身的特征,但是还相当不成熟。论文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当前形成中的中国公民社会和公民伦理现状问题进行剖析,友爱德性是人际关系的基本德性,人际关系的不和谐是公民伦理具体德性难以真正实施的根本原因。论文第三部分重点阐述友爱德性对于个人、人与人之间和当代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这无疑是本文的研究目的。简言之,本文试图从公民伦理这个大环境下探讨友爱德性的重要性,目前社会主义社会建立的良序社会是一个伦理性的合作体系,公民之间友爱地参与这一合作项目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友爱德性是人类文明遗传下来的宝贵财富,更是个体的基本德性,我们在倡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应该充分发挥友爱德性的作用,提高人们对友爱德性的认识进而培养友爱德性意识,使人们自觉去形成友爱习惯,从而友爱的社会氛围就会形成。探索和分析友爱德性在当今社会具有的举足轻重作用能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