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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2010-2012年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例进行整理分析,了解行政相对人主要违法行为和卫生监督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分析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找出行政相对人违法的高危环节,也就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同时探讨行政处罚工作的经验和影响因素,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为建立职责明确、机构健全、严格执法的卫生监督机构提出对策和建议,从而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方法采用文献查阅方法,围绕研究内容,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等文献数据库,收集包括期刊文献、论文、政府机构文件、法律法规等文献。按照处罚案卷立案时间先后顺序,对案卷中有关信息进行分析统计,用Excel建立数据库,用统计软件SPSS17.0对资料进行统计描述、卡方检验等。结果以工作检查发现为来源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数从2010年到2012年呈递增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226,p<0.05);以社会举报为来源的案件数从2010年到2012年呈递减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7.733,p<0.001);以监测报告为来源的案件数从2010年到2012年呈递增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494,p=0.009)。从行政处罚案件处罚种类分布情况来看,处罚种类为警告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数2012年显著低于前两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447,p=0.002);处罚种类为罚款的案件数2011年显著低于2010年和2012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094,p=0.029);处罚种类为警告、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或物品的案件,2010年到2012年呈递增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125,p<0.001)。从行政处罚案件专业类别分布情况来看,餐饮服务、公共场所和消毒产品及传染病三个类别案件数从2010年到2012年均呈递增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分别为10.146,31.512,11.852,p值均<0.05);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类案件数2011年和2012年显著少于2010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2.695,p<0.001)。结论1、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主要来源于日常的卫生监督检查,在加强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需不断拓宽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来源,重视对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等方面案件线索的梳理。2、处罚案件主要集中在1万元以下,重大案件的查处能力较弱。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线索的灵敏度和调查取证的能力不强。3、餐饮服务领域查处力度较大,其他领域查处力度不足。4、案件处罚领域狭窄,主要集中在部分违法领域。